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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继承纠纷,能在养老院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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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当今,许多老年人会在养老院度过晚年生活。那么,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居住于养老院的,养老院所在地是否可以认定为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呢,从而在养老院所在地提起继承纠纷诉讼?

 

案 情 简 介

 

2020年,因为子女无暇照料,刘女士在老伴去世后被送到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夕阳红"(化名)养老院安度晚年。两年后,刘女士在夕阳红养老院内去世。生前,刘女士曾留有遗嘱,声明将名下位于昌平区的房屋由两名子女各继承一半。刘女士生前户籍地也位于昌平区。

刘女士去世后,两民子女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因认为该养老院所在地海淀区为刘女士死亡时住所地,刘女士的女儿以继承纠纷为由,向海淀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

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刘女士的女儿提供了由夕阳红养老院出具的被继承人刘女士生前居住证明,显示刘女士自2020年3月至2022年1月止一直在该养老院居住。该养老院可以认定为刘女士死亡时住所地,海淀法院有管辖权,最终依法受理此案。

 

法 官 说 法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上面的案例中,养老院并非就医地,被继承人刘女士生前在养老院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养老院所在地海淀区应认定为被继承人刘女士死亡时住所地,因此,海淀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继承纠纷的解决途径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家庭遗产纠纷如何处理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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