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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为招揽客户伪造事故骗保,汽修厂员工获刑一年
详情信息
金某是昌平区某汽车修理厂员工,为招揽客户,伙同他人驾驶车辆故意碰撞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2017年5月11日,金某伙同他人在昌平区某小区附近驾驶汽车与其他车故意碰撞伪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人民币4520元。5月19日,金某伙同他人在昌平区某路,故意伪造两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人民币9605元。8月18日,金某伙同他人在昌平区某路,故意伪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人民币200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车辆的被保险人或伙同车辆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虚假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金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最终判决被告人金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近年来,汽车维修厂的经营、维修人员成为保险犯罪易发群体,他们利用自己对事故认定、保险理赔、汽车修理的相关知识比较了解的便利条件,进行保险诈骗。常见方式有三种:一是汽车维修厂和车主共谋骗保;二是汽车维修厂利用自己所有的机动车骗保;三是汽车维修厂利用车主送修的机动车骗保。
为了骗取保险理赔金,汽修厂员工通常将涉案车辆行驶至无监控、较为偏僻的路段,采用伪造保险事故的方法,或者采用在真实事故后再故意碰撞、伪造保险事故的方法,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而修车成本极低,骗来的保险金基本上尽数落尽了自己的口袋。除了使用自有车辆骗保外,为了频繁出险不被怀疑,原本车主正常送交维修保养的车辆,也可能被修理厂偷偷用来出险理赔。修理厂只需让其他人谎称维修车辆的驾驶人,再利用车主放在维修车辆里的行驶本便可扮演事故的无责方,伪造交通事故,而车主本身却毫不知情。
在此建议广大车主,将车送到正规的或者品牌较好的专业修理厂,尽量自己与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事宜,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场查勘定损。若需要委托车辆修理厂办理,可与保险公司了解相关委托代理手续,并在车辆维修期间随时关注车辆修理情况,一旦发现修理厂有骗保行为,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举报。
来源: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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