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6508280     010-85868600 凯亚微博 北京交通律师网 凯亚微信
凯亚律师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一审宣判,刑罚如何适用?

详情信息

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很多网友不理解该刑罚如何适用,凯亚律师带您了解我国的刑罚制度。

法律上,我国刑罚种类分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种。主刑是处罚犯罪的基本刑罚,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使用。这意味着对一项罪行只能使用一个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附加刑是处罚犯罪的从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对一项罪行甚至可以附加使用数个附加刑。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可谓名副其实的主刑。

单罪期限

有期徒刑单罪期限最低6个月,最高15年。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一般不超过20年,但单个刑相加超过35年的,数罪并罚不超过25年。

执行机关

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如看守所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宣判且判决生效时,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人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起算及折抵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般量刑幅度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根据这一规定,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所以吴亦凡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是在国内的监狱内执行完13年刑期,出狱后被驱逐出境。判决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当然,在执行期间,如果他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自吴亦凡事件在网络爆发后,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个罔顾法纪、恣意妄为的“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对传递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职责置若罔闻;作为拥有庞大粉丝群体的“顶流”,其触犯法律底线,造成极其恶劣、难以挽回的社会影响。明星的光环绝不是遮羞布和保护伞,无论是谁,一旦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惩戒。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飞得再高,膨胀再大,也终会破灭。而作为粉丝,也应厘清追星边界,远离饭圈乱象,理性追星而非摘星,如此才能“双向奔赴”。


打开手机扫一扫,通过手机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关注微信,在线客服支持

服务时间 9:00-18:00

24小时电话 4006508280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