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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男子除夕夜酒后放火烧家,被判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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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年过节喝酒助兴本是人之常情,但有人却因酒后与家人发生矛盾,一怒之下竟将自家房屋点燃,酿成了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31日,正值农历除夕之夜,被告人何某某酒后因琐事与妻子马某某在家中发生口角,马某某随即离家外出。

被告人何某某情绪激动,与马某某视频通话,称家中着火,同时将衣物、快递包裹等放置在天然气灶上点燃,并将被点燃的物品在房屋内挥洒,致使厨房、客厅等多处着火。

马某某通过视频发现火情后,立刻拨打火警与物业电话。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对同楼其他住户进行紧急疏散,及时将火扑灭。

被告人何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其放火行为导致楼下多名住户房屋及汽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某的家属代其向所有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判决

 

审理中,被告人何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称自己本想吓唬一下妻子让其赶紧回家,结果火势难以控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悔恨。

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酒后放火烧毁家中物品,造成多名住户被紧急疏散,部分住宅和车辆受损,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考量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悔罪态度,最终以放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三个月。被告人何某某表示服从判决,案件已经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的行为;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放火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直接使对象燃烧,也可以通过媒介物使对象燃烧,还可以通过既存的火力引起对象燃烧。燃烧的对象物既可以是财物,也可能是财物以外的其他物质。自焚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成立放火罪。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燃烧他人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燃烧自己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构成犯罪。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故只要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放火罪(具体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侵害结果。

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属于放火行为,关键在于它是否危害公共安全,这便需要正确判断。首先,要将所有客观事实作为判断资料,如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对象物本身的性质、结构、价值,对象物周围的状况,对象物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行为时的气候、风力、气温等。其次,要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进行判断,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状态。对于放火烧毁现在有人居住或者现有人在内的建筑物、矿井等对象的,一般均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

放火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能造成多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实施一个故意放火行为,造成多种结果(致人死亡、重伤,造成财产损失等)的,只认定为一个放火罪。但在本书看来,如果行为人放火时对他人死亡、重伤结果持故意的,宜认定为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此外,行为人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后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或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着手骗取保险金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被害人承诺对自己的建筑物等放火的,如果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则该承诺无效,不影响放火行为构成放火罪。如果“放火”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被害人的真实承诺只是对毁坏财物的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放火”行为不成立犯罪。

 

律师寄语

 

烈火无情,“人祸”可防。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有可能造成不特定人员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等难以挽回的后果,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类纠纷矛盾,应选择合法理性的手段化解,一旦踩踏法律底线肆意而为,必将酿成大错、害人害己,悔之晚矣。切记别让情绪的“怒火”毁掉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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