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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帮弟弟掏首付买房,他女朋友还没过门就想把房子卖掉,这房子我还拿得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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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安家

是人生一大乐事
姐姐出钱给弟弟买房
准弟媳转手就想卖了
虽说是一家人
但也不想只为他人做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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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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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给弟弟买房子,我通过现金和妈妈的银行卡转账给开发商,付了首付二十万,房子只写了弟弟的名字,剩余房款向银行按揭。平时还贷款的钱都是从我的账户转给弟弟的卡。弟弟准备结婚,还没登记,弟媳想把房子卖掉,我不同意。我想拿回房子有什么办法吗?在弟弟登记前去公证房子是我的,有没有法律效力?

A1:

你好,因为房子登记在你弟弟名下,房子属于你弟弟,如你能证明你和你弟弟之间属于借名买房,有要回房产的可能性。若你弟弟将房产权利人更改为你弟媳,你弟媳有权出售房屋。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子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子写的是你弟弟名字,房子产权属于你弟弟。

其次,房子首付是你付的,还贷也是通过你的账户转给弟弟,但是你和他是姐弟关系,本身交往可能就比较密切。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帮助另一方,有资金往来是正常现象,且你本意就是帮弟弟买房,因此你的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家庭成员之间基于情感上的赠与或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公证处无法帮你公证房子属于你,除非你可以证明你才是房屋实际产权人,你只是借你弟弟名买房,这样才存在要回房产的可能性,但目前许多司法案例认定借名买房无效,所以即使证明借名买房,也很难要回房产。虽然取得房屋产权比较困难,但如果你和你弟弟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你可以依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依法主张自己的债权。

最后,房子属于你弟弟,除非你弟弟已经将房产权利人更改为你弟媳个人所有,否则你弟媳无权自行出售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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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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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父亲在村里盖房子,没多久就去世了,留下了二十万多盖房子所欠的债务。因为我是老大,债权人(都是亲戚朋友)就只找我还钱,所以这笔债我一个人承担下来了。现在找老二、老三分担债务,但是他们不同意,我能怎么办?他们是否有义务分担债务?若他们不分担,这个房子他们还享有继承权和居住权吗?
A2:
首先,如果你父亲留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且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如果你父亲未留下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你和老二老三都是合法继承人,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你父亲留下的债务,但是如果老二和老三放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则他们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
其次,如果法定继承开始,老二老三也未放弃继承权的,那么你和老二、老三均为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分。但是因为你已经偿还了你父亲的债务,有权要求在遗产分割时扣除这部分债务,再对遗产的剩余部分进行分配。
此外,居住权是为满足生活的需要,对他人的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居住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协议或遗嘱等方式设立,如果你父亲未留下遗嘱或所立遗嘱中未设定相应的居住权,那么老二、老三对房屋仅享有继承权。
最后,如你们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保留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证据,请求村委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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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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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2010年离婚,双方没有任何经济来往,他2013年用自己的名义进行网贷,在网贷平台留下了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后来他逾期未还,现在网贷平台向我催债,说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纳入二代征信黑名单,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A3:

你好,你前夫使用自己的名义在网络平台贷款,应当自行承担债务;如网贷平台对你持续催讨、骚扰,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
首先,前夫在离婚后,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向网络平台申请贷款,因此前夫和网贷平台成立了借贷关系,应当偿还债务。目前,你和前夫已经离婚,离婚后的网贷由你前夫办理,也仅仅在联系人栏填写了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因此,你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网贷平台声称将会把你纳入二代征信黑名单并没有合法依据。
其次,网贷平台要求你偿还债务,你可以向网贷平台说明你和前夫已解除婚姻关系,该笔贷款和你无任何关系,让网贷平台停止对你的催收。但如网贷平台继续催收、骚扰,建议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对网贷平台的催收行为进行处理。也可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进行投诉,相关单位将按照规定程序对骚扰电话进行核查处理。


4

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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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器出热水不正常,房东自己找的维修工上门维修,维修工更换压力阀并跟房客收费380元,房东不愿承担费用,仅愿意友情承担100元。但合同上写明大件电器发生自然老化(包括热水器)无法正常使用(由师傅鉴定非人为损)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房客无需承担。有什么方式可维权?

A4:

你好,建议保留好维修师傅的票据和付款凭证,向房东要求从下一期房租中折抵支付的维修费用。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首先,热水器是房东给租户配备的固定设施,若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的维修义务由租户承担,且热水器确实属于自然老化损坏,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房东应在合理期间内进行维修。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所以你作为承租人,可以在自行维修后,要求房东承担该维修费用,若你们约定按月支付租金,你可以向房东要求从下一期房租中折抵相应的维修费用。
最后,如你已经支付完全部租金,你和房东可以先行协商退回部分租金抵作房东应承担的维修费。若协商不成,你们可共同向租赁房屋所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房东拒绝调解,你也可以根据保留的票据、维修支付凭证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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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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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酒店签订了15年的租赁合同,他们租我的房子做酒店。现在才三年,他们就解除合同了,只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我收房,房子也未整改到我能出租的样子,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要退他们押金吗?

A5:

你好,酒店擅自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你与酒店之间成立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为15年。目前在租期刚满3年的情况下,酒店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合同中并未约定违约金,应当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的量化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现实中租赁房屋提前解除,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恢复原状的费用、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
其次,押金一般是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在合同期限届满时予以返还。现在酒店单方决定不再履行租赁合同,你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你遭受的实际损失,如押金多于违约金数额或你遭受的实际损失,多余部分应返还给酒店。但如押金少于违约金数额或你遭受的实际损失,你有权要求酒店支付剩余部分违约金或按实际损失额补足。
最后,如双方就解除的后续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你可根据租赁合同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根据你的实际损失酌情确定违约金,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酒店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减少;如违约金过分低于实际损失,你也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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