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6508280     010-85868600 凯亚微博 北京交通律师网 凯亚微信
凯亚律师官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一男子在上诉状中辱骂法官,被罚90000元

一男子在上诉状中辱骂法官,被罚90000元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详情信息

因官司败诉

男子竟使用过激语言

侮辱、诽谤承办法官

咋回事?

案情回顾

近日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作出一审判决

限期被告李某归还原告陈某

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


而陈某因不满该判决

结果竟在递交的上诉状中

使用大量侮辱、诽谤

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的语言

“不得不说,一审法院的判决理由,深深地震撼了上诉人,也刷新了上诉人对司法腐败认知的下限。”


“一审法官作出此等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判决是由于其人道德败坏,职业操守丧失,接受了被上诉人贿赂,枉法裁判。”

陈某的行为

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

故崇仁县人民法院

依法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九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十万元以下。


判决后终有胜诉方和败诉方
当事人不服判决可提起上诉

万不可逞一时口舌之快

侮辱法官、亵渎法律

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打开手机扫一扫,通过手机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关注微信,在线客服支持

服务时间 9:00-18:00

24小时电话 4006508280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