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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国N号房案件嫌犯被抓:聊天室放未成年淫秽视频,会员付费看直播

据韩国媒体报道,因涉嫌威胁未成年人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SNS上传播,“N号房”节目的运营者19日晚上被拘留。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该案件从2018年开始,嫌犯在聊天室发布性剥削画面供会员观看并收取会费。目前有上百万人请愿要求公开该嫌犯信息。

律师点评:现在的互联网时代,让我们每个人不得不对自己的信息高度警惕。此案件虽然发生在韩国,但是对我们同样有警示意义。如果该案件发生在我国领域内,依照中国刑法,本案涉嫌触犯的罪名可能包括猥亵儿童罪、强奸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主体是互联网平台的运营者,即本案中的SNS平台。网络的日益发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便利人们的工作生活,另一方面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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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学,你被盗的作业本警察叔叔帮你找到了!”

3月2日,河南洛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摩托下方的书包被盗,包内有孩子开学前上网课用的平板电脑、课本以及作业本等。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后,于当天将嫌疑人抓获,目前,物品已全部退还受害人。

律师点评:摩托车主人即使是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该摩托车也是主人的占有物,而非遗忘物。所以在此时,他人对摩托车的占有成立盗窃罪。同时,对于摩托车主人放在摩托车货箱里的财物,无论是否记得,都是主人的占有物,而不是遗忘物。该案中嫌疑人对摩托车内货箱里财物的占有成立盗窃罪。像这种路边顺手牵羊的行为,大多数或是见到过,或是亲身遇到过。我个人在小学期间就经历了与上述案件情形一致的“书包被盗事件”,小偷瞄准的是书本内可能的金钱,而不是沉甸甸的书本,所以有时候大吼一声,小偷扔下书包,既保护了我们的私人物品,也阻止了小偷的进一步行动。

 

3、河北1人境外返回不报备被立案

疫情防控期间,唐山市乐亭县公安机关查处1起境外返回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3月10日,乐亭县周某自加纳返乐后,未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行程。现已对周某进行集中隔离,并立案侦查,对与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

律师点评:已对周某进行集中隔离,并立案侦查,这里涉嫌触犯的罪名是《刑法》第332条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月24日,两高明确了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或者是无国籍人,只要在出入我国国境的过程中实施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的犯罪行为,都应当适用我国法律,适用统一的司法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成立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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