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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4000女方出10万买房,分手后男方霸占房子,有结果了!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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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首付仅出4000元 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


  玲玲(化名)和男朋友张强(化名)于2012年通过网络相识相恋。


  2018年1月6日,玲玲和张强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的一套商品房作为婚房,房款、中介费、过户费,总共需要264000元。


  当天,玲玲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置业公司工作人员支付了3万元。


  随后,玲玲又分4次通过支付宝向张强转账共计72000元,并以张强的名义支付购房款和签订购房合同,房屋登记在张强名下。


  在购房过程中,玲玲共计出资10.2万元。


  2018年2月11日,玲玲和张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写明张强已支付4000元购房款,玲玲支付100000元购房款,共同欠债160000元,约定两人共同还本付息,以后房子出售,两人分成按最初投资比例分配。


购房没多久 两人分手了 


  然而,没料到的是房屋购置不久,玲玲和张强因感情不和分手了。


  分手后,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屋一直被张强占有,玲玲多次讨要出资费未果。


  无奈之下,2019年5月30日,玲玲将张强告上法庭。


  新洲区人民法院阳逻人民法庭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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