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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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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多次接到关于工伤相关问题的咨询,今以此一文,概述工伤的认定与申报,供读者了解工伤的相关事项!本文仅涉及工伤的认定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作为单独内容,后续发布。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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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多次接到关于工伤相关问题的咨询,今以此一文,概述工伤的认定与申报,供读者了解工伤的相关事项!本文仅涉及工伤的认定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作为单独内容,后续发布。

一、工伤的认定

(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分为如下两类:

第一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即劳动者所发生事情属于此类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主要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类:视同工伤的情形,即劳动者所发生事情虽不属于第一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但也视同工伤。主要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上述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是目前工伤认定的主要标准。劳动者所生事情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主要审查是否符合上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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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在劳动者存在某些情形的情况下,即便所生事情属于上述认定工伤的情形,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主要包括: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的申报

劳动者所生事情是否属于工伤,依法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在发生事情之后,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由谁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的第一主体是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有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义务。

工伤认定申请的第二主体是劳动者或者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本人或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越过用人单位,自行直接提出申请。

(二)何时申请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劳动者所受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劳动者或者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劳动者所受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表中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劳动者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审查与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应在6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结论。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结论。

工伤认定的结果作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或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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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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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亦需要申请进行,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或者死亡劳动者的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鉴定

鉴定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期限可以延长30日。

鉴定结论会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复查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劳动者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的认定是一系列过程,并不简单。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仲裁、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只有在这一系列过程走完,认定劳动者构成工伤并鉴定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后,才能准确核算劳动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劳动者在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或者可能患职业病的情况下,要认真对待工伤认定程序,收集好相关材料,做好与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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