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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女子谎称代售加油卡电话卡诈骗679万余元获刑
详情信息
日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林某声称有特殊渠道超低折扣代售加油卡、电话卡等,反复“拆东墙补西墙”,诱骗36名客户支付67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概述
法院经审理查明,微商林某在某平台合规代售加油卡,以95折价格卖给客户并从中赚取差价。然而因正常代售利润较低、到账时间长,无法满足林某日益膨胀的消费需求。于是,林某在微信群、朋友圈里谎称自己有熟人在外省的加油站工作、有途径参与大型电商团购活动,可以85折-88折代购加油卡、电话卡等。客户交款后,林某则自己原价网购加油卡、电话卡,两周后再寄给客户或帮客户充值,博取信任。本就是一桩“亏本”买卖,想要从中捞钱,林某只能通过不断拖延客户的充值到账时间,“拆东墙补西墙”,用后续客户充值的钱填补之前客户的金额。
掩盖好实际亏损的事实后,林某的“生意”越做越大,每日充值流水可达10000元,自己的充值账号被限额了,她就招聘员工帮忙代收款、代充值,自己也过上了大手大脚的奢靡生活。
2022年1月,林某见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决定索性大捞一笔。她告知客户,购买5万-20万油卡可享7折优惠,购买20万-30万可享6折优惠,但到账时间需要一个月。而林某的客户们则认为加油卡、电话卡作为消耗品,可以大量囤积,虽然等待时间长,但是之前每次还是有收到货,便再次相信了林某。2022年2月,林某的部分客户发现充值的巨额款项迟迟未到账也联系不到林某,遂先后报案。
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间,林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36名被害人共计6797769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基于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律师提示
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莫因贪图小恩小惠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更要遵守法律底线,莫因一朝行差踏错而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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