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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盗窃闺蜜近百万元奢侈品被判十二年
详情信息
闺蜜本应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张某某却利用朋友的信任盗窃近百万元的奢侈品。近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将依法扣押的被害人物品依法返还,其他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追缴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70.25万元,并依法退赔给被害人经济损失75.4万元。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张某某利用其闺蜜吴某装修时留下的钥匙,进入吴某家中实施多次盗窃,共盗窃其闺蜜吴某爱马仕、香奈儿、迪奥等品牌箱包10余只;盗窃吴某古驰、巴黎世家、路易威登等品牌服饰近20件。其间,张某某还利用高仿的品牌手镯、箱包将吴某家中正品品牌手镯、箱包调换后盗走。2022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张某某广州住所处将其抓获。经查,张某某盗窃其闺蜜吴某物品总价值高达94万余元,其将盗窃来的首饰和大部分箱包予以销赃,共计获得赃款70.25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量刑标准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盗窃一个包包看似不起眼,但当累积盗窃数额巨大时一样要被判处有期徒刑。很多犯罪都是从不经意的动心起念开始,不要因为一时鬼迷心窍葬送了与闺蜜多年的情谊,也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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