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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做胃部手术却被摘除脾脏,医院要负责吗?

详情信息

日常生活中,患者对医护人员通常存在着天然的信任和敬畏心,相信医生的诊断和治疗。但本案中的病患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手术台上失去了自己的脾脏,医院和医护人员应该对此负责吗?

 

基本案情

 

2003年1月6日,肖某被某医院初步诊断为胃内基底肌瘤,无其他病症。医院于3日后对肖某实施胃底肌瘤切除手术。手术结束后,医生告知肖某的家属:患者的脾脏已被切除。家属询问原因,主刀医师告知是因为胃底肌瘤与脾脏紧密粘连一起,分离手术十分困难,强行分离可能损伤脾门处的动脉、静脉血管;切除脾脏比可能发生的大出血且危及患者生命的后果要轻得多,为了达到手术目的而不得已采取了切除措施。肖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没有告知和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了脾脏,导致肖某失去部分胃体和脾脏,并且手术后肖某身体免疫力明显降低,频发感冒、头痛,丧失了劳动能力。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法院判决

 

本案是一起未尊重患者知情权所引发的医患纠纷。法院认为,被告医院为避免患者的生命危险而不得已切除其无病变的脾脏,未履行告知义务和对患者的知情权予以充分尊重,从而剥夺了患者的手术方案选择权,依法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什么是患者知情权

 

1、病情了解权。

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医方需尊重患者的选择,且尽全力认真执行患者自选的治疗方案。

3、医疗费用知晓权。

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权力,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医方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如实的为患者提供所需医疗费用信息。医方应针对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恰当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只有在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

(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

(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

(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

(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

(7)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

(8)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

(9)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

 

医疗机构对患者知情权如何保护

 

医疗机构需要加强管理切实保障患者知情权的实现。医方应当选择一个相对清静的环境对患者进行告知。如果在告知过程中不断受到喧哗声或者其他信息的干扰,就会使患者不能很好理解告知的信息或误入歧途,从而使患者不能正确决断或难以决断。医院里最好能设立一个比较合适安静谈话的房间来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交谈。在谈话中,应允许患者携带音像设备,这样谈话完毕后,患者还可以将谈话录音带回去重听或与家庭的其他成员一起来听,由家庭其他成员来一起帮助患者考虑医方交代的情况,协助患者作出决定。由于医学技术的高度专业性,大量患者对于医学专业术语在理解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困难。因此,医方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尽量避免使用医学术语,在不影响准确性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表述通俗易懂。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述,相信大家对于患者知情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患者权利存在其他疑问的,欢迎向凯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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