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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凯亚新闻 » 女子遭强奸却装作配合,事后杀死强奸犯算正当防卫吗?

虽然正当防卫的行为满足了刑事违法性,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详情信息

案情概况

王某(女)喜欢在网络上赌博。一次网络赌博中,王某很快输掉了自己的积蓄,后无奈找到了胡某(男)借款10万元,利息每天500元,借期一个月,利息日结。想不到王某再次将钱输光。到了还款日王某无法还钱,胡某要求其“肉偿”抵债,一次10000元。王某不从,胡某就把她绑了起来,最后王某无奈同意。第二天,王某主动约胡某过来,用准备好的刀趁胡某不注意,对胡某连捅3刀致其当场死亡。

 

律师说法

本案中,胡某以捆绑的手段逼王某“肉偿”抵债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胡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而王某对胡某连捅3刀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需要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第一天胡某对王某的性侵行为已经结束,第二天胡某并没有对王某进行性侵,也就是说,第二天并没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故王某向胡某连捅3刀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

 

胡某已死,故毋须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王某本人则因故意杀人罪获刑。

 

凯亚提醒

虽然正当防卫的行为满足了刑事违法性,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在实质上却不具备社会危害性。

正当防卫具备非常严格的构成要件,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五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禁止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且尚未结束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三、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四、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法条链接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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