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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婚后父母为其买房,算“赠与”还是“借款”?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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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咨询下律师:我儿子结婚以后买房,我给了他100万元房款,这种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否算是赠予给他们了,我们日后是否可以主张他们把钱还给我?

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答: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加之最高法的判例,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行为,如果子女不能够证明您的出资行为是赠与,那么就会按照借款处理。所以,如果当初您为他出资购房款时,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写明该房款是赠与给他们的,则应该按照借款关系处理,婚后为了双方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所以您是可以向您的儿子和儿媳主张返该这笔钱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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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该规定表明对赠与事实的认定高于一般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的证明标准。

      若出借人所提出的证据,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真实存在,在出借人一方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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