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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制度中侧重于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制度之一,其直接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咨询客服 24小时电话:400650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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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通常也被称为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与特定人员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段期限内,该特定劳动者不得从事竞业。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制度中侧重于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制度之一,其直接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但为平衡对用人单位的保护和劳动者利益维护之间的平衡,劳动法律法规在赋予用人单位此项权利的同时,对于竞业限制也做出了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在采用竞业限制时要予以注意。

一、竞业限制的对象

如前所述,竞业限制是通过保护用人单位的秘密来实现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原则上限定于能够接触、知悉用人单位秘密的人员,也就是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范围,该法第24条第1款列明: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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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业限制的内容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24条第2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该规定,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不得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也不能自己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对于竞业限制的期限,法律法规仅限制不能超过2年,具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三、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

竞业限制本质上是通过限制劳动者工作的权利和自由,来保护用人单位的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在获利的同时,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竞业限制的,应当对劳动者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进行约定。如果双方未明确约定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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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法律后果

1、因用人单位的原因3个月未按照约定支付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竞业限制期内的补偿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三个月未按约定支付补偿,则构成严重违约,劳动者享有解约的权利,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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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是劳动法领域中唯二能够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制度之一,劳动者不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

五、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可要求额外3个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9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再需要继续限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作为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自由的对价,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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